华能围场朝阳湾风电场(100MW)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招标公告招 标 人: 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所属地区: 河北
所属行业: 能源
一、招标条件
华能承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能围场朝阳湾风电场于2016年10月31日获得承德市发改委立项批复,资金来源为20%企业自筹,80%商业dai 款,现准备就华能围场朝阳湾风电场(100MW)项目勘测定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华能围场朝阳湾风电场(100MW)项目。
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
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华能围场朝阳湾风电场项目占地面积测量、地类测绘、勘测定界图、坐标成果、面积分类表、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满足要求比例的勘测定界图及负责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投标方成果需满足相关单位的验收,并满足项目涉及省市县国土等部门要求。
3、本工程计划工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近三年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专项资质 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 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编造的许可证件,提供xu 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xu 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xu 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 xu 作 jia的行为。
14、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2日17:00。
联系人:李 亿(经理)
传 真: 010-51957458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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