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安阜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施工招标
?1.1本招标项目 翠屏区安阜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改发[2016]4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中心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出资1200万,区财政配套资金40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中心幼儿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区发改发[2016]47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翠屏区旧州组团A-02-10部分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604平方米,建筑面积1802平方米,设5个教学班。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为宜宾市范围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府函﹝2016﹞128号)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宜府函﹝2016﹞128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宜公管办〔2016〕8号 )文件,详见本标段上传相关资料,本次招标按此两文件执行)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23:59时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