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项目监理标招标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项目监理标
2、项目编号: FGGJ-GC2016-494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综合[2016]8号
5、招标人:阜阳市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规模: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中心校选址于阜阳市颍州区,西园路北侧、西清路西侧,一期设计总用地面积30635平方米,二期工程正在规划设计中,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一期已完成图审的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451.9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3294.82平方米,包括:教学楼约10015.54平方米,实验楼约8293.29平方米,综合办公楼约4985.9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157.14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地下约1786.47平方米,实验楼地下约1370.67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括运动场、操场看台、门岗房以及校园水、电安装。一期施工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综合办公楼及运动场连同二期设计的项目在第二期工程中施工。招标范围内主要为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3、投资规模: 约8000万元
4、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局限于房屋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全部施工监理。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规定范围为准。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7、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施工合同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施工合同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达到20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证明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2月28 日9 时00分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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