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
?受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的委托,拟对 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702-0561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规格数量质保期交货期交货地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或者有行业标准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行业标准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集成、系统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响应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6.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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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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