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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第三次)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本项目为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

 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第三次)招标

?本项目为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工业[2016]802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300万元+自筹22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浏阳市县道X103永和至高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第三次)
2、建设地点:该项目起于永和镇佳成村,沿X103向南,途径古境冲、横冲,止于青山冲。
3、投资总额:约520万元
4、建设规模:该项目线路全长5.5km,路面宽6m。在原碎石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新加铺路面结构为20cm厚C35水泥混凝土+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该项目线路全长5.5km,路面宽6m。在原碎石路面上加铺水泥混凝土,新加铺路面结构为20cm厚C35水泥混凝土+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缺陷责任期:2年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省内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1.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1.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无在建项目,招标人将查实,如有违反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投标单位如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最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3年-2015年,若截止开标前两天2014年度信用等级评价无法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则须打印提供湘交基建[2015]126号文件及附件,并将本单位突出标记)。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0 日 下午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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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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