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白马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东坡区白马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本招标项目 东坡区白马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东发改投【2016】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东坡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投【2016】52号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坡区白马镇;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亩,主要包括:一、白马镇入口绿化景观打造,用地4381.8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580.44平方米,硬化面积2801.43平方米;二、国道106线至光辉路入口绿化景观打造,用地 4167.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737.76平方米,硬化面积430.1平方米;三、祥和社区公园,用地 3967.8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965.12平方米,硬化面积1002.76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建设。2.3总投资:499.74万元。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2.7 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3 日 10时 00 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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