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树片区南支一渠、十陵河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
丛树片区南支一渠、十陵河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
1.1本招标项目 丛树片区南支一渠、十陵河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2016)3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函【2016】93号 )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丛树片区南支一渠和十陵河规划红线范围内。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道南支一渠河道,宽5米,改造起点为铁路桥涵,终点为片区东南方向规划道路桥涵,改道长约2.1千米;改道十陵河河道,宽5米,改造起点为三环路,终点为成南高速,改道长度约1.5千米。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勘察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含测量)、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勘察(含测量)服务包括初勘、详勘、管探(如有时)、地形图、纵、横断面测量(按照发包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测量、勘察及设计均需按业主单位要求提供所有的成果文件(含CAD、Word等格式电子文件)。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均不亏损;(5)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具有1个投资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河道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6)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指2013年以来)的已完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无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也必须没有不利于投标人的裁决(若有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必须能出具裁决相关证据),从本工程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未处于成都及原承建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内;(8)所有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2.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2.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7年 2 月 11 日至2017年 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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