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周口店镇森林防火公路建设项目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房山区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周口店镇森林防火公路.
受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周口店镇森林防火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周口店镇森林防火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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