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的委托,对2017年#3、4、5机组启停用国五0#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3、4、5机组启停用国五0#柴油采购
2.2 供货地点: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内
2.3 采购数量及供货期:国五0#柴油,供货量300吨,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实际用量以分批次供货合计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 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1.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5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3.2.1 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3.2.2 要求投标人具有《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3 要求投标人提供在2013年-2016年内应有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业绩与所投采购包相对应;
3.2.4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17年 2月 13日~ 2017年 2月 17日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对应“3.2.2”要求的资料复印件⑤2013年-2016年内应有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
6.2 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