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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已由饶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

 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已由饶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饶发改招标核字(2014)14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饶阳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阳县凯悦家园保障房公租房采暖通风工程 
2.2工程地点:饶阳县
2.3建设内容:采暖和通风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埠企业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证书、证件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1)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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