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姜桥等水库薄弱部位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大冶市姜桥等水库薄弱部位加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70210_31907174
开标时间:2017-03-10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冶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办公室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姜桥等水库薄弱部位加固工程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水利灾后重建暨2016-201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冶政办发[2016]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冶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冶市姜桥等水库薄弱部位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冶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黄石市西南部,东南与阳新县接壤,南与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咸安区毗邻,西北与鄂州市梁子湖区为邻,东北与蕲春县、浠水县隔江相对。共16个乡级政区,山地面积244.9km2,丘陵面积1093.8km2,湖泊面积146.9km2,平畈面积146.9km2。全市国土面积1566.3km2,耕地71.7万亩。总人口96.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11万人,辖3个街办、11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一个管理区。
大冶市共有水库98座(不包含金山开发区、汪仁镇),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86座。大冶市水库众多,分布较广,2016年入汛以来,我市连降暴雨,水库水位快速上涨,大部分水库超汛限水位,且水库高水位持续运行时间较长,导致部分水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渗漏、冲刷等问题。通过今年汛期的考验,各水库的薄弱环节均得到了充分暴露,为保护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15座水库险情较重分别为:大箕铺镇的马家口水库、灵乡镇的红峰水库、细三角山水库、钟家山水库、王子华水库、海儿口水库、梅家洪水库、金湖街办的三道闩水库、朱家垅水库、姜桥水库、金山店镇的陈介伯水库、下马当水库、刘仁八镇的王家庵水库、金牛镇牛官角水库、殷祖镇卫继堂水库。
本工程预算金额约2300万元整,最高限价以最终财评报告结果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完成工程项目的土建施工、基础防渗处理、临建工程、施工期水保环保、验收、移交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5月20日。
2.4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水利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 大冶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子公司或联合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还需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4)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业绩;且同时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3年无亏损。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
(7)拟任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8)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资格及能力满足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相关资质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具有符合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符合上述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应满足招标3.1条中(1)~(8)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两年(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各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本招标项目,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4)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方案补偿费。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分数差距和投标人竞争能力作出讨论后可至少选择投标报价得分前9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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