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T3-E安检现场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0702-1640CITC2117 招标编码:CBL_20170213_31930503
开标时间:2017-03-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首都机场T3-E安检现场改造项目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机场T3-E安检现场改造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02-1640CITC211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T3-E航站楼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对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国际安检现场进行改造,通道整体北移5米;新增一条安检通道;原有安检通道前后滑台及开包台改造;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配套土建设施改造;配套机电弱电设施改造。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包括深化设计、建筑及装修工程、弱电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等。
2.6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157,165.29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第1项和第2项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和2016年10 月~2016年 12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自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1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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