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岚县大营坡50MW风电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电投岚县大营坡50MW风电场工程;
工程规模:规划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建设2.2MW等级风机机组17台,2.5MW等级风机机组5台;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界河口镇
1.2 工期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3月10日
工程计划并网发电日期:2017年11月25日
1.3 招标范围
风场(不含风电发电机设备采购)、站区内外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调试、监检等)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项目采购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
发电场设备包括(不含风力发电机)机组变电器等;
升压变电站设备包括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设备系统、无功补偿系统、升压站站用电系统等;
通讯及控制设备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讯远动系统、继电保护系统、电量计量系统等,需要与电网公司兼容且包括电网公司提出必要增加的配套设备;
其他设备指上述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包括采暖通风机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环保及水土保持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2.3 财务要求: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近三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无重大问题。
2.4 资信要求: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2.5 生产许可要求: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持有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制造商的授权书。
2.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月15日至2017年2月 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将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以及标书款电汇回单(备注-岚县设备),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用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7日10时00分。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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