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垃圾收运项目-5m3智能收集箱采购
表1 本次招标的货物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5m3智能收集箱箱体400个 车载信息接收系统及充电装置(含后台调度系统)30套
2.3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45 天内全部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增减供货数量。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在重庆市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具有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10日10 :0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