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负责发电厂2台220MW、2台300MW机组新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的处置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招标范围:
2.1、一、二期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的运输工作;
2.2、粉煤灰卸车后的推平、碾压、覆土工作;
2.3、粉煤灰碾压过程中抑制扬尘措施;
2.4、运输道路的清扫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经营范围中有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销售建筑材料、水泥、粉煤灰,装卸,覆土绿化等经营项目,且具备固体排放物的接卸、运输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能力。
3.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的粉煤灰和炉渣处置场所应具有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粉煤灰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储存、道路运输许可证。
3.5运输车辆为全封闭灰渣专用车、同时配备洒水设施、碾压设备等,
3.6良好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7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运输、设备设施操作、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实力和能力。
3.8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固体排放物处置相关工作业绩。
3.9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几年内必须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几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1在过去承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9日上午10:00(具体待通知)。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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