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条件
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的 平江县职业 技术学校改扩建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设计 ,已由 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发【2016】 221 号文 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国家拨款和单位自筹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国内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人: 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
2.项目名称: 平江县职业 技术学校改扩建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设计 ;
3. 建设地点: 平江县城关镇 ;
4.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 21000 m 2 ;
5.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
6. 招标范围: 包括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7.设计周期:① 中标后 10 日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 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③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 施工图经审查后 10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8 .投标报价上限值:人民币 84万元 。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 部 门 颁发 的 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具 有 2 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 业绩 ( 指功能、规模等相近, 以设计合同 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中标通知书为准) 。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须 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和 中级及以上 职称,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具 有 1 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 业绩 ( 指功能、规模等相近, 以设计合同 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中标通知书为准) , 注册 单位 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以 近 6 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 拟任 本项目 的 专业设计 人员必须是 相应投标单位的 在职人员。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联合体投标 时,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级设计资质 。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8.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联合体合作设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 .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 201 7年2月1 7 日~ 20 1 7 年 2 月 2 1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 9:00—12:00 ; 下午: 02:30—17: 00 )
4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