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曾都府河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华能曾都府河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1.2 工程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孔家畈村
1.3 工程简介:20MWp地面光伏电站工程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承担华能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所有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1.6服务期限: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设备并网投产、消缺、达标投产、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至少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三项20MW或累计6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19日9:00起至2017年2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