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揭东区教育局云路镇教育组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JGY16-GK2112-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东区教育局云路镇教育组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46424.00元。
四、项目内容及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四)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核查后退回):
(一)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四)业务资质证书;
(五)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9:00-11:30;14:30-16:3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16: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