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2-1740D0040389)
受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1、#2炉电袋除尘器喷吹系统分气箱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供货单位。
1、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1、#2炉电袋除尘器喷吹系统分气箱改造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拆除两台炉电袋除尘器原有的喷吹系统分气箱及其相应的零配件,维护修理两台炉原有损坏的喷吹电磁阀,供应、安装新的分气箱及其相应的零配件。分气箱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喷吹电磁阀由供方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分气箱改造项目施工完毕后,试验电袋除尘器喷吹系统应正常,且能保证每个喷吹电磁阀动作应正常。并负责在安装前到招标人所在的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压力容器报建相关手续。具体方案、要求等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温涌路5号。
2.3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4供货期限:按我方人员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版本有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是电袋除尘器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压力容器的生产制造厂商,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电袋除尘器或电袋除尘器喷吹系统分气箱(气包、反冲罐)设计生产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4投标人须承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