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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澜沧分公司购置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澜沧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1.1项

 受澜沧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云南普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澜沧分公司购置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NRD-2017-02-01
1.3招标内容:1台1500型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1.4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1.6质量要求:全部设备提供新品,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一次检验合格后出厂、发货,产品无不良用户反映;
1.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需提供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B、项目要求
(1)投标方要是国内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设备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原件;
(3)近三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原件;
(4)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
(5)2016年度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6)类似设备采购项目业绩至少一个原件;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2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3.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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