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厂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业主为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柳林县城西南约5km的穆村以南的安沟村附近,电厂所在区域属柳林县穆村工业规划区。厂区南侧依山,三面环水,被三川河围绕,厂区呈“半岛”形。北侧隔河相望是太原~绥德二级公路干线,东北侧为孝柳铁路穆村车站。
建设地点:山西省柳林县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建设规模:2×600MW机组厂区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HFDL-17006 厂区道路修缮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其它工程项目不得兼职;
3.3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4投标人近三年需具有同类型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6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