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的委托,现对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卷扬式启闭机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业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四、招标编号:CHDTDZ057/16-SB-0301
五、招标标段名称:卷扬式启闭机采购
六、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卷扬式启闭机设备采购。投标人应对该合同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和现场服务。卖方应参加本合同设备的现场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并参加本合同设备的验收工作。
八、资金来源:自筹。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十、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全部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相应等级启闭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且保证中标后所供产品能通过工程所在地质检部门的验收,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贰仟万元人民币。应提供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资格及业绩证明的复印件,必要时应提供原件供验证。
2.投标人应具有水电站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的设计、制造、供货业绩,即近6年内(截止2016年12月)成功地设计、制造过水电站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力不低于1600kN)2台套及以上,且必须是可靠运行2年及以上。投标人应有履行和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能力,并提供上述业绩的有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2013、2014及2015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益损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并提供近年已有订单项目的内容。
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或GB/T19000系列标准认证 ,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7.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贸易商及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的不同单位仅允许母公司单位参加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16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