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生产控制室安全隐患治理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以《关于热电厂生产控制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16]5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生产控制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建筑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生产控制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热电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建设1座两层总建筑面积4015平方米的热电中心控制楼,包括主操作中心、大屏幕监控系统、机柜间、工程师间、会议室、办公室、资料室等;原控制室改造为现场机柜间和外操室,建设与新控制室的数据信号通讯;更新1台溴化锂冷水空调机组,其他公用工程相应改造。
2.4建设投资:人民币4380万元(不含抵扣增值税324万元)。
2.5计划工期:29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控制室投运),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17年3月15日(暂定);
施工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3月15日(暂定);
控制室投运日期:2017年5月30日(暂定);
交工日期:暂定2017年12月31日(暂定)。
2.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齐鲁石化分公司热电厂生产控制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及竣工结算初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壹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标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或房屋建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或房屋建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5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核发的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2月18日9时00分至2017年2月23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