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6年技改项目:贵安供电局林卡变调度自动化系统(OS2) 一期辅助系统建设(消防系统)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3.1 项目名称:2016年技改项目:贵安供电局林卡变调度自动化系统(OS2) 一期辅助系统建设(消防系统)
3.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05608
3.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安供电局
3.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3.5 招标方式:无
3.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
2. 招标范围
序号 品类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消防系统1套
(气体灭火系统,含安装调试) 15 1 15 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6 具有三年以上(含3年)供货业绩和良好运行记录,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物资的供货合同。
7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8 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017年02月20日11时00分00秒至2017年02月24日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