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C-17202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群力新城小区一、二、三期工程造价咨询复审服务机构选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群力新城小区一、二、三期工程造价咨询复审服务机构选定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丽江路与群力第二大道交口。
2.3项目投资额:建安工程费约50亿元。
2.4建筑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审计的标准、规范和法规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数。咨询人必须在接到一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120个日历天数之内完成所有复审咨询服务并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2.7 服务范围
群力新城小区一、二、三期总包及配套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等小区造价咨询复审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中区(含幼儿园)工程为一个标段,南区及北区(含服务楼)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群力新城小区一、二、三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如果为省外企业,必须在黑龙江省设有分公司。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单独承担并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审定额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和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份审计报告,审定额允许合计。业绩时间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企相符。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需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