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炼化1#焦化/硫磺重污油罐、原料水罐及冷焦水罐等恶臭治理高压离心鼓风机离心鼓风机招标
招标编号:WZ20170313-2317-67-B1 招标编码:CBL_20170220_191997887
开标时间:2017-03-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108万元
受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重招)塔河炼化XMSH2017011401-23类计划所需离心鼓风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13-2317-67-B1
2.项目内容:(重招)塔河炼化XMSH2017011401-23类计划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离心鼓风机\11.5m3/min 50kPa 30kW/316 3.00 台 包1-离心鼓风机
2 离心鼓风机\2.67m3/min 50kPa 7.5kW/316 1.00 台 包1-离心鼓风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22日、新疆库车县天山东路573号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要求选用进口产品,代理商、流通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商有效授权书。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21日8:00时至2017年2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先 生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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