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
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
采购用途 : 环境样品采样设备:沉积物采样器1套、表层水采样器1套、水质分层采样器1套、生物采样器1套、大气采样器(带流量校准器)1套、24H恒温恒流连续大气采样器1套、便携式流量流速测量仪1套、绞车1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带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从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时刻说明: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