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年产30万吨小包装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配送车间电气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小包装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配送车间电气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K2017-006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概况:年产30万吨小包装食用盐配送中心技改项目配送车间电气设备项目,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力电缆;
第二标段:母线桥及电缆桥架;
第三标段:配电柜;
第四标段:现场防腐箱。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电力电缆、母线桥及电缆桥架、配电柜、现场防腐箱(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交货;涂装、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开箱检查、交接验收;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计划投资:第一标段: 200 万元;第二标段:80 万元;第三标段:160 万元;第四标段:50万元;
3、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安装调试期原则上为具备安装条件后7天,但供应商需负责所有设备调试至运行正常。
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时间为验收合格后一年或到货18个月,以先到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设备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标的相一致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本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与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0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