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昌宁县鸡飞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生猪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金来源:鸡飞镇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资金。
三、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昌宁县鸡飞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生猪采购
2、相关要求将在投标文件中阐述,如有调整以投标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四、采购清单
详见附表。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①.投标申请书
②.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年检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⑥.授权委托书(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⑦.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发售情况: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