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测绘调查服务定点采购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测绘调查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测绘调查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测绘调查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7-9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测绘调查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第1包:地籍测绘,定点5家单位,采购内容包含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边界及温室、大棚、作业房等进行测绘和登记。
第2包:房产测绘,定点5家单位,采购内容包含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对征收范围内院落宗地面积及房屋等附属物进行测绘和登记。
第3包:林业调查,定点3家单位,采购内容包含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对征收范围内的苗木及生产附属设施进行调查和登记。
4.服务期:2017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
第1包: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第2包: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第3包: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第1包和第2包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内工商注册,第3包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内工商注册;
3.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籍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2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产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3包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7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