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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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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浦县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

洛浦县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由洛浦县人民政府以《洛浦县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洛党办纪字[2016]3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洛浦县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洛浦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服务费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洛浦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浦县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06亿元,建设道路里程1587公里,其中三级公路277公里;巷道硬化1310公里;乡镇客运站项目1个。
服务期:6年,含建设期和养护期。
建设期:总建设期1年,自“建养一体化”总体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每条公路的建设期以“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与洛浦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具体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养护期:5年,每条公路自实际交工日起算。
2.2 本项目划为一个标段,即LP-1标段,招标范围为选择“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
2.3服务模式: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建设(含资金筹措、施工总承包)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费。服务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相应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即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企业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 2月21日至2017年2 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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