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农商行龙王支行宿办楼工程资格预审
本招标项目宁陕农商行龙王支行宿办楼工程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2016)2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宁陕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宁陕农村商业银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龙王镇。
2.2工程规模:建设框架结构主体宿办楼830平方米(四层)及其配套基础。
2.3计划工期:240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5项目估算价: 120万元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近三年承建有类似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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