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城区合作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工程检验试验服务GXYLG20174002-X招标
?1. 招标条件
马山县城区合作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已由马山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马发改地区[2016] 11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马山县城区合作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工程检验试验服务,招标人为马山县宏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验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合作社区(合作小学后面一带)。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82003.41平方米,约1023.00亩,其中,本次建设建设用地面积298668.16平方米,约448.00亩;合作社区安置建设用地76667.05平方米,约115.00亩;预留创业产业基地预留用地面积200001.00平方米,约300.00亩;县第三高级中学建设用地面积106667.2平方米,约160.00亩。
本次建设用地面积为298668.16平方米,约448.00亩,总建筑面积33252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75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8880.60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4182.00平方米,医疗设施209.10平方米,文体设施246.00平方米,商业设施3813.00平方米,社区服务332.10平方米,市政公用98.40平方米。预留商业配套16139.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4522.9平方米,容积率1.11,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
2.3合同估算价:约791.9万元
2.4检测服务期: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提供检测结果,并在相关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马山县城区合作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工程检验试验服务,含见证取样检测(常规建材、道路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专项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检测项目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关于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5〕97号)及南宁市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或通过南宁市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检测备案)、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
3.3持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量认证证书范围应涵盖招标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无行贿犯罪。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2月22日 至2017年2月2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