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视台开展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项目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2040006)批准,现对在广西电视台开展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在广西电视台开展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0791 -JGJ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广西电视台开展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具有广西电视台广告代理权的供应商。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 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2月27 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至12时,15时至17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