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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招标受南召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进行

 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招标

受南召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南召县人民医院2017-2019年度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NZZ17021113100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预算金额:165万;
3.供货期:三年;
4.质量标准: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及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标准;
5.采购范围包括:医用液态氧1000吨(含运输、装卸),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供应商其它资格条件
5.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用气体制造商;
5.2医用气体制造商需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5.3医用气体制造商需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液态医用氧GMP证书》及《气态医用氧GMP证书》;
5.4医用气体制造商需具有医用液氧生产许可证;
5.5医用气体制造商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5.7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8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医用液氧的储存许可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四、报名及采购文价发售信息:
1.供应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2 月16日至2017年 2月 22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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