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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工程(第一阶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工程(第一阶段)二标段(监理标段)二次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巩义市文物和旅游

 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工程(第一阶段) 二标段(监理标段)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北宋皇陵永昌陵环境整治工程(第一阶段)
2.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7-4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
2.4 招标内容:地形整理及绿化铺装
2.5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地形整理及绿化铺装
二标段:以上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7 项目预算:1048047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责任监理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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