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广海湾城2#地2-5区等2个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金广海湾城2#地2-5区等2个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上级及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根据大电发策(2016)216、250号批文,就金广海湾城2#地2-5区等2个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DLGDZB-PTSG-2017-02)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01包:金广海湾城2#地2-5区供电工程。
02包:大连沿海城市商业培训中心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供电工程(土建施工)。
2.2工程造价:
01包:金广海湾城2#地2-5区供电工程概算为400万元;
02包:大连沿海城市商业培训中心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供电工程(土建施工)概算为550万元。
2.3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批次工程01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施工企业具有近三年供电辖区区域内的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批次工程02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施工企业具有近三年供电辖区区域内的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违法违规行为限制: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4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在辽宁省境内招投标项目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不予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材料,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6时。招标文件按项目发售,售价500元/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只收取现金、投标人基本账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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