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0KV三门峡市龙湖家园供配电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0KV三门峡市龙湖家园供配电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HNYT【2017】001号
3、项目地点: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召公路与中心大道交叉口西南
角;
4、招标范围:供配电设备、电缆、母线、桥架、调试等(不含开闭所及配电室的照明、设备基础与接地)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投资金额:约450万元 。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且财务状况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工程完工后向供电部门办理一户一表(供电部门抄收到户)验收移交的条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继续教育证(如有),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5、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年 2月22日至2017年 2月28 日,每日8 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