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海区九江龙高路燃气主干管工程(南九复线至园北四路段)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南发改资[2017]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龙高路(南九复线至园北四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估算约800万元。本工程敷设输气管道(中压A级(0.2<P≤0.4MPa)2.888公里。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范围:
工作范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随桥敷设、定向钻穿越施工、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钢管桁架管桥跨越河流、材料采购(除甲供材料),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内外部协调等总承包(以发包人签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招标内容:管沟开挖及路面修复,钢管桁架管桥跨越河流,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部分定向钻穿越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359300.7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或GA2或GB1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2月28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