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40STC10149
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能环部燃气设施工程鼓风机12台
介质名称 单机能力m3/min 台数(台) 入口压力kPa 升压kPa
运行台数 备用台数 总计
转炉煤气 800 3 1 4 1~3 24
焦炉煤气 500 3 1 4 3~6 20
高炉煤气 800 3 1 4 7~10 18
1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商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技术拥有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有能力为项目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具有良好的业绩,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设备制造标准中强制标准必须满足或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具有十年内(2007-2016年)3家以上国有特大型钢铁冶金行业类似煤气鼓风机(单机能力大于800m3/min)业绩,业绩不少于20台套,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