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港电2017年度双机调停检修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为完成神华国华港电2017年度双机调停检修项目所进行的所有工作:从项目准备、检修材料验收、项目施工、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经营范围和期限要求: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或火电设备施工或机电设备施工等,营业期限未超期;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与招标范围内检修设备相符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修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5)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6)项目业绩要求,所提供合同包含下述所有内容:
1)近三年内(2014年-今)有承接500kV电压等级变压器、5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组合电器设备(GIS)的检修、预试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修后无影响设备稳定运行的缺陷;
2)近三年内(2014年-今)有承接5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等级锅炉防磨防爆检查及检修内容的业绩,近三年内(2014年-今)有承接3台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的汽机和锅炉检修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良好,修后一次启动成功,修后无影响机组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
(7) 近三年内(2014年-今)无负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