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DLZB2017-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供电局抄表劳务外委项目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供电局批准建设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宁供电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镇宁供电局抄表劳务外委项目
2.2 服务范围:
(一)乙方负责对镇宁供电局的18个非全日制抄表人员所抄低压客户、农网客户的用电客户进行抄表及催费。具体户数由镇宁供电局对应单位提供。
(二)承包单位负责每月3-12号期间内完成镇宁供电局委托的抄表任务;负责每月月底前完成镇宁供电局委托的催费任务。
2.3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2.4服务地点:镇宁供电局辖区
2.5服务期:按合同签订要求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
3.2投标人营业范围具备劳务派遣的项目;具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得是自然人、家庭或者非法经营者。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有近1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2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服务人员条件:承包方所提供的抄表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资质、敬业精神和个人形象,有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