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设备委托运行招标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设备委托运行招标
受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设备委托运行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ZQ-SCZB2017034
四、招标方式: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四台燃煤机组(2×145MW;2×300MW)的化学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水工系统的相关设备委托运行。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工程所需的设备、设施,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主要的运行运行作业要求;投标方人员应能满足检修运行的专业素质要求,并提供人员的详细工作业绩和经验资料。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设备委托运行。
2、工程规模:同上。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山东省章丘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资质、业绩、能力等方面满足履约合同的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电力检修、电力维护的企业或具有单机容量超过200MW且具有检修维护能力的发电企业(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自行能力的证明)。
3、具备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化学运行维护业绩或类似业绩,投标人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生产安全质量问题,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4、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有丰富的运行经验,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始终在现场,不能兼任其他工地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项目其他专业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更换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7、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服务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2、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7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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