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生产二部渣油加氢装置废催化剂处置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2944-SCSH-0001555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渣油加氢装置废催化剂(约1500吨)
2.使用功能:遵照《四川石化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3.技术标准:遵照《四川石化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4.质量要求:以招标人交付的实物为准。
5.服务:遵守《四川石化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规定》,对废催化剂进行无公害化综合利用处置。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必须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固转函[2013]32号)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中石油石化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的函》)要求的,具有相关报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利用资质的合法资格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3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3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加盖鲜章、授权书及相关的资质文件等,同时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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