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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4、5号脱硫吸收塔修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4、5号脱硫吸收塔修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4、5号脱硫吸收塔修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065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4、5号机组脱硫吸收塔修理项目,包括整个修理工程施工、消缺和服务等所有工作。
(2)在上甲板底部安装玻璃钢加固肋,更换4、5号机脱硫吸收塔下沉超过20mm的下甲板,在每块下甲板底部的每两根升气管之间下甲板底部加装支撑梁对甲板进行加固,对冲洗水管固定方式进行优化,施工过程中所有脚手架搭拆,吸收塔修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防腐等工作均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3)本项目与施工相关的措施费,设备拆装,施工过程隔离,安全措施费用,施工用机械,原材料及备件的搬运储存保管,消耗性材料如普通焊条、乙炔、氧气、涂料、橡胶板,吊车等大型起重设备,以及修理范围内的焊工、起重人员、起吊司机全由乙方负责。
(4)招标方负责本项目的金属检验工作,首次金属检验费用招标方负责;金检后的缺陷处理由投标方负责,缺陷处理后的金属检验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2工期要求:单台机组工期60天(开工日期以机组实际停机日期及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净资产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4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 ?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 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 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经营现金流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具有质量、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且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合理。 ? 通过ISO 9001:2000标准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通过GB/T 28001-2001标准及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近三年具(2014年至今)有3台次及以上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硫系统检修维护或改造业绩。 (9)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10)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2月22日 至2017年02月28日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3-15 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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