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三采油厂2017年场站改造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17-0023250-CQYT-0002675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要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对第三采油厂2017年油田接转站、增压站、计量站、注水站、供水站等场站内维护改造等,按招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预计全年总投资额2100万元。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2017年油田接转站、增压站、计量站、注水站、供水站等场站内维护改造单项投资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拟选定10家承包商。 2.3施工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在陕西、宁夏部分区县。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b. 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证; c. 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以及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7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