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华电物资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及锅炉燃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及锅炉燃油进行。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物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招标内容
超低排放改造监理 1000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延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竣工全过程监理。
锅炉燃油采购 500 乌达热电2017年度柴油采购约140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超低排放改造监理标段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足够数量的可服务于本工程各阶段相应(焊接、电气、土建、水工、技经等)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总监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核发的“高级设备监理师”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具有类似监理服务业绩(含脱硫、脱销、低低温改造)不少于2个。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提供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锅炉燃油采购标段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柴油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3年内应有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
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时间:2017年2月22日~2月27日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