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委托管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食堂委托管理,招标编号为HBCT-170105-00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食堂就餐人数每日约400人次。工作内容包括:1)正常工作日企业员工管理人员的就餐服务;2)节假日运行人员、值班人员就餐服务;3)大小修期间工作餐制作、配送工作。
服务期限:2017年3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具有集体食堂经营经验或从事餐饮经营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不良经营行为。
3.3 本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食堂管理的工作经验。
厨师长:获得中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的厨师长管理经验。
副食组: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主食组: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资格。
相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中标人每天工作人员人数不得少于14人(投标文件中要注明岗位配备人数明细)。
3.4 经营餐饮服务期间从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由县级或以上卫生检验部门提供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证明)。
3.5 不得有挂靠、转包、借证、假证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业绩要求:2014-2016年度内至少具有一个同时就餐人数不少于300人的大型工、商、政、企业职工食堂委托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
3.7 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