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自行车一期工程智能车锁及视频监控服务租赁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南延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设施发〔2015〕1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
工程规模: 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涉及无锡市区5大行政区,共计416个服务点、10100辆公共自行车。
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038.35万元
招标范围: 无锡市公共自行车一期工程智能车锁及视频监控服务租赁项目供货、调试、质保、维保等工作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2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维护、管理资格;(提供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须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本地通信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电路保障服务的项目授权书,且每个运营商最多授权2家投标人(其中,本地通信运营商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提供授权书原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授权营运商与被授权企业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提供报告原件)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
财务要求:2015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3.10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3.7 项目负责人(或总监)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10-1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2016年10-12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1日 9:00 时至2017年02月27日 17:00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