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程序随机抽取代理该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1.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7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规划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近期建设四大片区(不含郑州市已编制的双鹤湖示范区),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2.2规划期限:2016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2016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2.3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关于规划编制内容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提供所有服务,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纳税,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2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海绵城市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应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地级以上城市(含地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规划或技术导则其中壹项以上(含壹项)编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参与过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的试点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工作。
3.3负责人须具备规划或给排水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具备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并主持过类似项目服务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证明。
3.4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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